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为确保校园环境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专项斗争工作,对校园内和周边发现下列情形的请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举报: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2、对学生进行恐吓、侮辱、欺凌的黑恶势力;
3、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组织、胁迫、引诱在校学生从事卖淫、贩毒、赌博、加入非法团体,向学生传授犯罪方法的黑恶势力;
4、以暴力手段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强制租赁学校房产、校地校舍的黑恶势力;
5、为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6、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7、进行“校园贷”、“套路贷”及电信诈骗的黑恶势力;
8、其他方面涉教涉校涉生的黑恶势力。
举报电话:8802219
举报邮箱:1131081872@qq.com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都可对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学校及公安部门将保护举报人权益不受侵害。
青海民族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5月